香港官员:邮寄或速递过量奶粉违法

2014年01月14日00:00  人民网

  本报香港电 (记者李永宁)针对日前有香港药房速递奶粉给内地顾客等行为,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1月12日表示,根据香港《进出口条例》,不论以任何方式出口,包括邮寄或速递奶粉都是受限制的。

  高永文提醒有关人士,包括奶粉零售店和邮寄或速递公司留意,违反奶粉限令均属违法行为。

  根据香港去年3月份起实施的奶粉新规,每名16岁以上人士在24小时之内最多只能携带不超过1.8公斤(即两罐)奶粉出境。违者一经定罪,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港元和监禁两年。

(编辑:SN09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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